为指导我国新冠疫苗的临床研发,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附件1)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附件2)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(试行)》(附件3)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附件4)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(试行)》(附件5)。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及起草说明
2.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及起草说明
3.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(试行)
4.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及起草说明
5.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(试行)及起草说明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0年8月14日
【附件】
来源:网络 或国家官网
提醒:文章仅供参考,如有不当,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。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,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,因此导致的损失,本运营方不负责。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,请联系处理,网址:www.jcyyzx.com


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注册证即将到期,委托我们办理延续注册。我们通过提前梳理资料、预判审查要点,在3个月内顺利完成延续注册,避免了产品停产的风险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,包括固定的经营场所、合格的仓储设施、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、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等。镇江捷诚医药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提供专业的许可证代办服务,协助宁夏回族自治区客户完成场地选址、制度编制、人员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,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批。